刘维颖:义务清扫楼道的病退职工
刘维颖,今年47岁,在岗时担任网通公司大厅主管职务。2004年做了开颅手术,2005年初办理了内退手续。2005年3月搬到网通公司家属楼居住后,勤劳善良的她常年义务清扫楼道。7年多时间,她已经用坏了十几把笤帚和拖布,抹布更是不知道换了多少块。在她的感染下,同一单元的居民主动维护楼道卫生,维修公共设施,大家共同奏响了一支“楼道和谐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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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为了在全县掀起“学典型、行善举”的高潮,今年初,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文广新局、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了第二届“凡人善举·感动卢龙”典型人物评选活动。经层层推荐,严格筛选,最终确定了30名候选人。县广播电视台…[查看]